(This is about a collection of conference papers on "indigenous sovereignty versus state sovereignty", published by Taiwan Indigenous Studies Association at the end of 2012.)
研討會在台北召開的時候(2012.11.17),我人在花蓮參加101原住民族語言教材教法觀摩研習會,協助台灣原住民族族語教師學習紐西蘭毛利語教授傳授的默示教學法。
研習會手冊第2頁有句引言,說:「一種語言只要花僅僅一個世代就可以被遺忘,但若要重振恢復它,卻至少要花三個世代以上」(It takes only one generation to lose a language and at least three generations to restore that language)。
對於深信族語乃文化之根的族語教師而言,這句話很有殺傷力。失去族語的時間居然比復振的腳步快三倍,怎麼可以不積極努力?
於是積木、紙筆、單字卡、歌曲、帶動唱、攝錄相機或錄音筆全部傾槽而出;默示教學法、環境浸淫法、生動活潑法、和家庭社區結合法,只要有幫助的通通不客不氣,什麼道具都來,什麼法也都來。三世代就三世代,只要努力至少回得來。英文原句的現在式有代表事實的涵義,所以回得來。
那麼,主權呢?失去要多久?回不回得來?
我說這是本好書,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它包含的案例多元,有廣度。
檢討日本愛努族政策的文章也凸顯出日本學界的爭執,御用學者與非御用學者的筆戰,作者分析起來條理分明,也不吝嗇點出自己的立場與看法。他認為兩邊學者內訌其實是消耗了他們支持恢復愛努族主權的力量,追求學理可以毫無忌憚,但在實務上不需要零和遊戲,「可以柔軟、可以陰險,只要是受害人的權利,能拿回多少就拿回多少」(頁243)。換句話說,日本愛努族的主權失去了,靠著和人學者幫他們要回來,路還有得走。
另一位拉美專家則針對有20個獨立國家、原住民人口族群繁雜的西屬美洲,從十五世紀以來的變遷做了一番精扼且概要式的整理。本文敘述平穩,內容豐富,結論明白指出:「從殖民帶獨立,五百多年來拉丁美洲的原住民權利並沒有因為政治變遷而受到重視......今日拉美原住民為堅守土地所有權長期遭受國家暴力,族群生命的延續受到前所未有的嚴重威脅」(頁315-316)。換句話說,拉丁美洲的原住民處境更慘。
以夏威夷為清大博論案例的作者則是紮實地敘述一個太平洋上的小島王國如何對抗大陸型大國的主權運動,戰爭持續到現在,因為當初美國取得夏威夷主權的過程有瑕疵,聰明的後代Keanu Sai博士點出問題,向美國華盛頓特區法院提告,被告人有美國總統歐巴馬等,但本案被要求取消審理,否則「美國與夏威夷州將會立刻的陷入統治的合法性與合法律性的政治危機」(頁350)。換句話說,主權的喪失與恢復和政治絕對脫不了干係,夏威夷在可預見的未來還是美國的一州。
這些台灣以外的案例一來增加了本書的可看性,二來也凸顯出不論是不是墾殖國家,原住民的主權都是一個國家政府避之唯恐不及的,在歷史進程上,從承認、有限承認、到拒絕承認,在管理手段上,則用層出不斷的手法縮限、隱藏、使其消失。主權是什麼?
「最基本的主權地位意涵著『一個主權當局在自己的領土內有排他性,並且不受外在力量的干預,亦即每一個獨立的國家政體有特別的權力控制自己的命運,並且不必告知其他任何優越的世俗力量,沒有過度的外部壓力』」(頁249)。
那個可以決定自己事務、不受外在力量控制的權力就是被刻意防堵的核心吧。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把土地拱手讓人?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由別人決定他的身分認同?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用別人的語言說自己的話?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同意貨幣經濟取代簡單的交易和分享?
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現在握有決定權的各國政府也就失去了正當性了。所以不惜代價成本,政治力介入,防堵主權。相較於語言可以積極挽救,主權能避則避。
書中多數文章則以台灣為案例,談到原住民族的主權,有段話說:
「對於原住民族來說,主權是固有的,原住民族未曾放棄,因此毋待主張,也毋待法律規定」(頁104)。
換言之,回到上面的問題,主權是不會失去的,所以沒有回不回得來的問題。可是在台灣,原住民族的土地要增劃編,身分靠別人給,母語要用各種方法挽救,回到部落則一切都是錢。如果主權是既有的,無法失去,那這裡失去的則是行使主權的能力與機會,結果也一樣悲觀。
從國外到國內,原住民族的主權都是禁忌,即使表面上有不同程度的實現,完完全全地彰顯卻是困難重重。所以才要談,才要繼續製造輿論,從論述發酵。這也是這本書的另一個好處了。
「最基本的主權地位意涵著『一個主權當局在自己的領土內有排他性,並且不受外在力量的干預,亦即每一個獨立的國家政體有特別的權力控制自己的命運,並且不必告知其他任何優越的世俗力量,沒有過度的外部壓力』」(頁249)。
那個可以決定自己事務、不受外在力量控制的權力就是被刻意防堵的核心吧。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把土地拱手讓人?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由別人決定他的身分認同?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用別人的語言說自己的話?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會同意貨幣經濟取代簡單的交易和分享?
如果原住民族可以決定,現在握有決定權的各國政府也就失去了正當性了。所以不惜代價成本,政治力介入,防堵主權。相較於語言可以積極挽救,主權能避則避。
書中多數文章則以台灣為案例,談到原住民族的主權,有段話說:
「對於原住民族來說,主權是固有的,原住民族未曾放棄,因此毋待主張,也毋待法律規定」(頁104)。
換言之,回到上面的問題,主權是不會失去的,所以沒有回不回得來的問題。可是在台灣,原住民族的土地要增劃編,身分靠別人給,母語要用各種方法挽救,回到部落則一切都是錢。如果主權是既有的,無法失去,那這裡失去的則是行使主權的能力與機會,結果也一樣悲觀。
從國外到國內,原住民族的主權都是禁忌,即使表面上有不同程度的實現,完完全全地彰顯卻是困難重重。所以才要談,才要繼續製造輿論,從論述發酵。這也是這本書的另一個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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