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開始有一男一女,男孩想講中文,女孩想講荷蘭文,他們因此在陽光煦煦的萊頓相遇。練習了幾次,聊的很投緣,慢慢也就忘記最初學習語言的動機,英文成了兩人溝通、玩笑、彼此捉弄的唯一語言,他們的話題和眼光也從天氣、學習、政治、經濟、文化和別人漸漸落到你和我和我們身上。
當時,男孩是萊頓漢學院學報Krant met Karakter(中譯:有個性或人物的報紙)的總編輯,他對來自台灣山上的女孩很有興趣,認為比他讀過的其他故事有趣太多了,而且是他們在荷蘭學中文、中國或台灣都不知道,也很少接觸的民族,剛好女孩也愛說故事,於是他們就有了這個共識:女孩用中文寫台灣原住民的故事,然後由他編輯,登在學報裡。
可惜,男孩和女孩終究沒能一起完成這個共識。他們分開了。分開的日子裡,男孩已經不是學報總編輯,女孩則獨立完成故事,寫過一年又一年,總共寫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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