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14, 2011

又一夜與歷史邂逅

歷史已經先到了,我們話才講一半,就遇見一起學歷史的人。在溫暖的小窩裡,和他們一起吃飯、玩笑、對著鏡頭做鬼臉、比手畫腳猜電影。一整夜就這麼去,也不可惜。

真的。歷史很有趣,但一起學歷史的人更關鍵。我才開始,慢慢釐清其中的眉角,可能要反覆好多次,上前下轉的,才會找出自己最確信的姿態。

然而,今夜其實並沒有很愉快,那與歷史的對話。為什麼呢?因為他問我到底想要什麼,表面上好像很驚訝兩個不一樣的人怎麼會問幾乎相同的問題,卻總是把另一個人的名字擺在我前面,在暗示什麼?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還有其他人也這樣問,或是直接說:那你們很接近囉。靠。

不知道該不該怪星座耶?總是喜歡標新立異的水瓶座,恰巧我的太陽、月亮都是水瓶,那顆星強的很,讓我從來就不喜歡學別人,也不喜歡被學。也許吧。反正聽起來就是不舒服。為什麼我剛好有相同關懷的時候,卻要被放在別人後面?這是什麼道理?我為什麼要為自己的傾向感到罪惡,然後得認真思考換跑道?我在說什麼?

我在說,記得剛來荷蘭時,上了一堂稍微牽涉歷史怎麼書寫的課,自己深有所感,於是寫下第一篇這一夜與歷史邂逅」。文中,略把歷史研究分為著重史實的時代史以及探討歷史性質與書寫的歷史哲學 (不過當時並沒有寫下這四個字,因為根本不知道有這個詞),然後興致勃勃地以為後者比前者重要,套句自己當時說的話:明白地說,知道原住民的歷史怎麼被忽略了,就知道怎麼從谷底慢慢打上來

那篇文章是2009年10月寫的,我才學歷史沒多久,也還沒跟誰深談過,所以很確信這樣的關懷完全來自於自己。

而我也立即開始這麼做,細讀探討歷史是什麼東西的書、上各種理論課、研究其他地區(非洲、拉美、大洋洲)的歷史學研究,很真心誠意想了解原住民族在歷史學上被忽略的問題,然後絞盡腦汁寫文章,論述其中原委,也嘗試提出也許可以如何又如何的說法。和身邊一起學歷史又做鬼臉的人相比,我的確不太合群,不太努力從浩瀚的歷史文獻中找新線索,說新故事。所以很佩服能在這件事上找到趣味,一直樂此不疲的同伴們。

我也發現在文獻裡游泳是會讓人興奮的,會讓人心甘情願陷下去的,只是一開始就給自己設了先後順序,現在不是做這件事的時候。與其扒文獻找新故事,不如思考怎麼把舊故事說得更精彩。我是這樣想的。

若同伴跟自己做的都不一樣,並沒什麼大不了,不會有什麼影響。又,如果身邊的氣氛不很支持自己的方法和傾向,頂多只是困難了點,偶爾軟軟腰身,花言巧語又粉飾太平地帶過,並不無成功挾異端入聖殿的可能,日久之後,原來的異端也能被神化。真正讓人困擾地,其實是像影子般的另一個人,既是呼吸相同的空氣,又是口說一樣的話語,跟前跟後地,倒無妨;老是被放在自己前面,就真的礙腳、礙手、礙心、兼礙眼了。

也許我低估了自己不爽的程度。

今夜,歷史問我到底要什麼,我第一次很冷靜也誠實地說:我不想為自己的選擇感到罪惡,或覺得是受任何人影響才如此」,不論結果如何。歷史也說我不需要有罪惡感,他只是希望我看到更多選項,更有彈性。他還說相較只鑽研理論,某位荷蘭作家雖鑽研文獻,卻帶著高度的理論敏感書寫故事,不只是平鋪直敘而已,反而是充滿許多引人的玄思,寫出來的結果硬是了得。他以為這樣的挑戰更難得。

也許自己一開始設定順序就錯了,也許不是先理論再史實,也許是同時並行的,也許要回到文獻以後,才能找到最有力的理論框架。也許。

也或許,歷史是對的。我帶著偏見看著其他的歷史學者,以為找新故事不如研究怎麼說故事,卻忘了我連應該怎麼講一個像樣的故事都還不會。而且,我翻遍理論找新說法,卻其實根本沒有試過舊說法,就斷然認定舊說法無用,應該淘汰。這樣怎麼對?這樣怎麼誠實,因為我心裡其實覺得舊說法的可能性還沒有被完全用盡啊。

歷史讓我和自己內心醜陋的那一面相對了,逼著我正視它,讓我很不好意思,差點惱羞成怒,還會害怕。這不會是最後一次,因為我不是很聰明的人,凡事總要一步步走過才知道該怎麼辦。

就一步步走,總希望是向前的,希望是進步的。謝謝歷史,謝謝身邊陪著做鬼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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